番外:双院制度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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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怡伦于1810年所创的主理院和军武院双院制度确保了军政分离的核心实施,对于消除王朝末期地方军政割据的混乱局面起了良好的作用同时,双院制的核心目的在于打破封建王朝周期律的循环,让封建君主国家向近现代国家转型,主动跳出早期建立,中期下滑,末期消亡的周期率循环
首先,是主理院的组织架构模式
主理院:
神州的主理院以主理长为首的主理官邸以及内阁,统御十一司
下设:
政策研究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司之间政策执行和风险评估
行政制裁办公室:负责解决各司之间的行政矛盾和争议事件
十一司部门框架结构:
一、财政司
定位:国家行政经济的“总管家”与“调控中枢”
职能:
统筹全国财政收入,包括税收征管、国企利润上缴及其他收入来源的管理;
规划并执行全国财政支出,涵盖公共项目建设拨款、官员俸禄发放等;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并监督执行,确保收支平衡与资金合理分配;
制定国家经济政策框架,如税收优惠政策、产业扶持补贴措施;
管理国家外汇储备与贵金属储备,制定外汇与贵金属管理策略;
监控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如 Gdp 增速、通货膨胀率、就业数据等。
核心目标:保障国家财政健康可持续,通过精准调控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与资源合理配置,为其他司的运作提供资金基础。
二、录事司
定位:国家公务员体系的“管理者”与“质检官”
职能:
负责全国官员的选拔录用,包括组织考试、综合考核与人才推荐;
主导官员晋升与调动流程,制定晋升标准与岗位匹配规则;
执行严格的政绩考核制度,设定多维度考核指标(如民生改善、政策落实效率);
管理公务员薪酬福利体系,制定工资标准与福利政策;
实施公务员奖惩机制,表彰优秀者并惩处渎职或违规人员;
维护公务员队伍的职业纪律与操守,制定行为规范与惩戒规则
核心目标:打造一支专业、高效、廉洁的官僚队伍,通过“能力本位”的人才选拔与考核,确保国家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的精准落地
三、籍贯司
定位:国家人口与身份信息的“数据库”与“登记中心”
职能:
开展全国人口普查,定期统计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等核心数据;
管理户籍与身份证件,负责居民身份证明的发放与信息登记;
追踪人口流动趋势,包括城乡迁移、边境流动等动态监测;
为其他司(如农务司、商务司)提供人口基础数据支持与分析报告。
核心目标:精准掌握国家人口动态,为资源分配、公共服务规划(如教育、医疗)和社会治理(如治安、选举)提供可靠依据
四、司法司
定位:国家法治秩序的“守护者”与“裁判官”
职能:
监督全国司法权的正常行使,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审判;
管理全国各省地方法院的日常运作,包括法官任命、案件流程规范;
制定并执行司法标准,如证据规则、量刑指南与诉讼程序规范;
保障法律与宪法对国家权力(行政、立法)的限制作用,维护法治权威;
处理司法系统内部的纪律问题与违法违规行为。
核心目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约束公权力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奠定国家法治基石
五、外交司
定位:国家对外交往的“代言人”与“战略家”
职能:
主导神州所有对外交流活动,包括国际会议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对接;
安排国事出访与外国政要来访的接待事宜,制定外交礼仪与行程;
制定并执行外交政策,如联盟策略、贸易协定与外交立场声明;
维护国家主权与国际形象,处理国际舆论与外交公关;
解决国际争端与外交危机,通过谈判、斡旋等方式化解冲突。
核心目标:提升神州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与影响力,通过互利共赢的外交合作保障国家利益,为国内发展争取有利的外部环境
六、内务司
定位:国内社会秩序的“维稳者”与“守护者”
职能:
管理全国地方治安,制定治安管理政策与巡逻防控方案;
统筹武装警察与地方警察的编制与行动,指挥日常巡逻与应急处突;
以“内务司”为核心协调地方治安力量(如太卜司\/警察省厅),形成治安联动网络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稳定
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正常运转
核心目标: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民众生活与社会秩序,为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提供前提条件
七、工务司
定位: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者”与“运维官”
职能:
规划并实施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项目;
管理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升级,如桥梁加固、隧道检修、道路养护;
负责国家电网、水利工程等关键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监管(电网虽为企业,但受工务司监管)
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与安全规范,确保工程质量与使用安全
推动基础设施技术创新与应用(如新型材料、智能交通系统)
核心目标:提升国家硬件设施水平,通过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网络支撑经济发展与社会流动性,保障民生需求(如水电供应、交通便利)
八、农务司
定位:国家农业与土地资源的“管理者”与“开发者”
职能:
统筹全国耕地开发与利用,包括开垦荒地、改良土壤与农田水利建设
管理耕地回收与再分配,如闲置土地收回、合理分配给农户
推广先进农用器具与农业技术,如机械化耕作、节水灌溉、良种培育
以“国有制土地”为核心,制定土地管理政策与使用规范
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农业发展规划与补贴政策
核心目标:确保国家粮食自给自足,通过科学管理与技术创新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保护农民权益与农村生态
九、商务司
定位:国家商业与投资的“引导者”与“监管者”
职能:
负责国家对外投资,如海外资源收购、基建项目合作与跨国企业并购;
主导国家层面的商业活动,如大型国企并购、战略物资采购与国际贸易谈判;
监管地方商业活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打击非法经营与不正当竞争;
制定并执行商业发展战略,如扶持新兴产业、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消费升级;
推动国内外商业合作与交流,拓展国际市场渠道
核心目标:推动国家经济外向型发展,通过合理引导投资与严格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商业繁荣与国家财富积累
十、文化司
定位:国家文化与教育的“传承者”与“创新者”
职能:
推动神州全国文化事业发展,如文艺创作扶持、文化产业培育与文化活动推广;
管理十二年制教育制度的持续跟进与创新,如课程改革、师资培训与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统筹各省地方教育厅的工作,确保教育政策落实与教学质量提升;
支持各民族文化发展,保护少数民族语言、习俗与文化遗产;
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与国际影响力。
核心目标: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教育普及与文化创新提升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与国家文化软实力
十一、监察司
定位:国家廉政与秩序的“监督者”与“清道夫”
职能:
监督全国行政机构,检查政策执行合规性与行政效率;
打击官员贪腐行为,调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黑恶势力,取缔非法组织、打击暴力犯罪与有组织犯罪;
维护社会公平与法治尊严,处理社会矛盾与群众举报;
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核心目标:净化政治生态与社会环境,通过严格的监督与惩处机制,确保官员廉洁奉公、社会秩序稳定,为国家治理清除腐败与犯罪的毒瘤
十一司下设部门:
一·在工务司下设:
应急灾害响应办公厅:针对自然灾害或者人为事故造成的公共基础设施损坏事故,如桥梁崩塌,隧道坍塌等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理
响应办法:《神州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条例》
二·在商务司下设:
市场调查与反垄断办公厅:
针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和恶意垄断进行调查和处理,发布处理结果与处罚信息,确保市场的良性竞争和相对公平
响应办法:《神州商业法》《神州反垄断法》《神州市场公平竞争法》
专利登记与保护办公厅:
负责登记神州境内的专利发明信息,以及保护
响应办法:《神州专利保护法》
三·在文化司下设:
神州多民族文化保护,发展办公厅:保护神州境内各民族文化,宣传优秀传统文化
响应办法:《神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法》
主理院下设独立部门:
审计署:
负责审查各部门资金流向,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工务司,商务司项目总预算审查等
响应办法:《神州财政审计预案》《神州财政审计管理办法》
公共参与计划反应署:
收集民意反馈(如农务司土地政策听证),组织跨司政策模拟(如文化司教育改革试点)
主理院管国家行政,军武院管国家军队建设,主理长和军武长皆由内部选举,皇帝任命的方式进行更替,两院对于皇帝的乱政命令有天然的法理抗性,根据《神州帝国宪法》的规定,皇帝作为神州最高统治者,但必须接受宪法的限制
《主理院行政条令》和《军武院行政条令》这个两个行政条令确保了两院的法理存在,主理院负责国家行政,军武院负责国家军队建设,二者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
它们的存在防止了权力的过度集中,避免出现某一方势力独大而扰乱国家秩序的情况,通过明确两院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为国家的行政和军事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框架,保障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神州国家管理法》确保了主理院对于全国日常行政事务的管辖权以及治理权,同时,它也规定了主理院在行使权力时的边界和规则,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了国家行政管理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神州军队基本法》确保了军队的地位和纯洁性,军政分离,军党分离,以政治军的基本路线,区域补给制度切断地方军事和地方行政之间的联系确保军政分离的纯洁性,《神州国防动员法》则是保证在战争期间,军队有权对民兵,军事战略物资的管控和调度权力
几个律法构成了神州顶层的权力结构栅栏,既是保护也是束缚
接下来是军武院组织架构模式
军武院:
神州军武院以军武长为核心,皇帝担任军武长,统管全国军队,日常由副军武长管理,虽然名字带副字却是实权职位
一、战略指挥体系
1. 天策府(总参谋部)
定位:国家军事战略的“大脑”与联合作战指挥中枢
核心职能:
制定国防战略与作战计划(如边境防御、远征预案)
统筹陆海空三军联合演习与战备部署
管理军事地图、情报分析与战争模拟系统
战时直接指挥作战部队,行使最高战场决策权
战略意义:打破兵种壁垒,实现“统一指挥—分散执行”的现代化作战模式
2. 律法局(军纪委员会)
定位:军队法治与纪律的“守护者”
核心职能:
监督军规军纪执行,调查军官违纪行为(如贪污军饷、滥用职权)
审理战俘处置、战场违纪等军事司法案件
制定《军人行为准则》与战时法律手册
独立受理士兵申诉,保障基层权益
制衡设计:与人事府分权,避免军人管理与纪律审查集中化
二、兵种作战体系
1. 神武院(陆军)
定位:国土防御与地面作战的“铁拳”
核心职能:
管理步兵、炮兵、装甲兵等地面部队编制与训练
守卫陆地边境线,建设要塞、哨所等防御工事
执行反游击战、城市巷战等特种作战任务
战时承担主力突击与阵地防御职责
2. 龙渊司(海军)
定位:海洋权益与海上力量的“利刃”
核心职能:
建设与指挥舰队(含战列舰、巡洋舰、潜艇)
维护海上贸易航线安全,打击海盗与走私
管理海军基地、港口及海岸防御体系
实施海上封锁、两栖登陆等作战行动
3. 翎羽司(空军)
定位:空中力量的“雏鹰”(空挂状态,战略储备)
核心职能:
预研飞行器技术(如热气球侦察、早期飞艇)
规划未来空军编制与机场网络布局
培养航空人才,储备飞行员与地勤人员
战略意义:为19世纪末航空革命预留制度接口
4. 东风监(导弹部队)
定位:战略威慑与远程打击的“雷霆”
核心职能:
研发与部署火箭、早期导弹武器(如1813年火箭军技术迭代)
管理导弹发射基地与地下储藏设施
执行战略目标打击(如敌方指挥中心、重兵集结地)
战时提供远程火力支援与核威慑(若技术发展至该阶段)
三、支撑保障体系
1. 武备院(三军武器研发)
定位:军事科技的“引擎”
核心职能:
研发新型武器(如后膛枪、装甲列车)与防御装备
测试并列装各兵种装备,淘汰落后武器
与主理院工务司协作,转化民用技术(如电网用于军械制造)
保护军事专利,防止技术外泄
2. 军机处(三军后勤保障)
定位:战争机器的“血脉”
核心职能:
管理军粮、弹药、被服等物资生产与储备
建立战时运输网络(含铁路、骡马队、补给船)
实施“区域补给制度”,切断地方与军队的直接供给链
战地医院建设与伤员转运
3. 鹰扬卫(军队情报局)
定位:战场迷雾的“破除者”
核心职能:
收集敌国军力部署、地形情报与间谍活动
破译敌方密电,保护己方通信安全
渗透敌对势力,策反关键人物
战时提供实时战场情报与敌情预警
4. 审计院(三军军费审计)
定位:军费使用的“铁算盘”
核心职能:
审查各部队预算执行情况(如神武院军饷、龙渊司造船费)
审计武备院研发项目成本,防止经费滥用
联动主理院审计署,交叉核查军民两用项目(如军工企业)
5. 人事府(军人管理委员会)
定位:军人生涯的“管理者”
核心职能:
管理军人档案、晋升评级与退役安置
组织军事院校招生与军官培训
制定军人抚恤政策,优待军属
调解军内人事纠纷
朱怡伦在军武设计上大量采用了现代框架,这些设计的前提是在朱怡伦高度集权和战后威武最高的阶段设计使用
目的是彻底的军政分离,皇帝和副军武长之间是双实权的设计,这样就保证了皇帝和副军武长之间的相互制衡,确保军队指挥权不会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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