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坤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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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是这么说,可听到这番话,邓伯心头还是泛起了一丝暖意。

  何况这事对自己也没坏处。

  别看都是退居二线的叔父辈,背地里的较量一点不少。

  串爆为啥死命帮程子龙?还不是想借势抬高自己在老家伙们中的分量?

  “既然你有这个心,”邓伯嘴角扯出一点笑,“那我就收下你这个儿子了。”

  “不过你要搞清楚,既然成了我儿子,今后路就只能跟着我走。”

  “我懂!”阿乐笑着应道,“从今往后,您指哪我打哪,绝不含糊。”

  “好!儿子!”

  “爸!”

  两个各怀心思的老狐狸,相视一笑,笑声里藏着三分真心、七分算计。

  与此同时,程子龙回到堂口,独自进了办公室,领取此次夺位成功的奖励。

  坐馆之位带来的赏赐是:十五名黑熊手下,二十名黑狼部属。

  召唤过程依旧如常——一声令下,兽形化人,立时成军。

  黑狼部属身形不算魁梧,却精瘦有力,动作迅捷,反应灵敏,在所有仆从中堪称最快最活的一类。

  而黑熊部属则完全不同,一个个近两米高,体格壮得像堵墙,往那一站,气势逼人,普通人站在他们面前,简直像孩童面对巨人,连呼吸都发虚。

  “占米仔,来我房一趟。”程子龙拨通电话。

  片刻后,敲门声响起。

  “进来。”

  门一开,占米仔瞳孔猛地一缩。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老大办公室突然多出一堆人,可眼前这二十多个宛如金刚转世的猛汉,还是让他心跳漏了半拍。

  “老大。”

  “嗯。”程子龙点头,朝两边一指,“这几个是新投奔咱们的兄弟,你带去交给黑狼和黑熊,让他们自己分配。”

  黑狼和黑熊眼下各有任务不在身边,这些新来的又不熟港岛地形,总不能让他们瞎逛。

  只能让占米仔亲自跑一趟。

  “这些人怎么分给他们?”占米仔问。

  “不用你操心,他们心里有数,你只管带到就行。”

  “是,老大!”

  占米仔原本以为,就算俩人不抢,也会一人一半,平摊了事。

  没想到,当他把人带到黑熊所在的工厂时,黑熊只挑了那些块头最大、肌肉最厚的。

  而码头那边的黑狼,则默默接下了剩下稍显单薄的那一批。

  整个过程两人毫无争执,仿佛早就商量妥当,默契得不像话。

  占米仔一头雾水,只当老大新收的这几个兄弟是那两人同乡,难怪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

  和联胜龙头之位尘埃落定的消息刚在港岛传开,转眼就被另一条更引人注目的新闻盖了风头。

  阿乐拜邓伯做了干爹。

  江湖上谁不知道,阿乐最爱认干儿子,看中哪个后生仔,总要拉过来叫一声“爸”。

  可谁也没想到,他收了这么多人做儿子,最后自己反倒去认了个爹。

  一时间,道上兄弟议论纷纷,不知该说他高明还是滑稽。

  正在球场挥杆的大D,听长毛带来这消息时,差点把球杆扔了。

  “你再说一遍?阿乐那家伙管邓伯叫爹?消息靠谱吗?”

  “千真万确,阿乐这两天已经在张罗酒席了。”

  大D先是怔住,随即笑出声来:“平日给别人当老子当惯了,如今倒学会低头喊爹了。”

  “这家伙真是能屈能伸,像极了缩头乌龟,眼看争不过,立马另辟蹊径,连这种招数都使得出来。”

  “要认爹,还不如认我呢!我要真收他做儿子,说不定一高兴,连位置都不跟他抢了,哈哈哈……”

  大D虽不及阿乐心思活络,但也不是省油的灯,否则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子。

  阿乐这一手打得什么算盘,傻子都看得明白——还不是为了下一任坐馆铺路?换作从前,他少不得也要找个老辈头面人物攀关系压一压。

  可经历了程子龙那件事后,他对那些所谓叔父级的人物早已看透,表面威风,实则空壳一个,根本不必放在眼里。

  “随他去吧,就算他认祖宗十八代,也动摇不了咱们半分。”

  说罢,大D随手把球杆丢给长毛,搂过D嫂笑道:“今晚想吃什么?上次那家日式料理还不错,再去试试?”

  与此同时,程子龙正待在由废弃货仓改建的靶场里练枪。

  这地方是他亲自改造的,四壁加装隔音层,大门一关,哪怕里面架起机关枪扫射,外面也听不见半点动静。

  除了自己日常训练,他也用来操练手下那批贴身兄弟。

  这些兄弟徒手搏斗、耍刀使棍不在话下,寻常五六个人近不了身。

  可一旦对方掏枪,局势就难说了。

  因此,枪械训练必不可少,不指望个个神枪手,至少得懂得应对、熟练使用。

  “砰!”

  “砰!”

  “砰……”

  从他手中火器射出的子弹,无论是十米、二十米,还是五十米外的靶子,几乎枪枪命中红心。

  黑虎带着一帮兄弟守在一旁,沉默伫立,整个场地唯有枪声回荡。

  占米仔进来时见老大正在练枪,没敢打扰,静静站在角落等候。

  直到程子龙收枪,才上前几步。

  “老大。”

  “讲。”

  “阿乐拜邓伯做干爹了。”

  程子龙眉头微扬,冷笑一声:“林怀乐这个人太工于心计,做事毫无底线。连邓伯那种早年风光过气的老头都能认作靠山,格局也就到这儿了。”

  “他乐意当人家儿子,那是他的事。

  咱们不必理会,也不用搭腔。”

  同一时刻,在东南亚边境的金三脚地区,一辆越野车停在一座法式风格庄园外,林昆坐在车内,带着手下静等安检通过。

  金三脚地处三国交界——暹罗、缅甸与老挝之间,地形偏僻,群山环绕,总面积约二十万平方公里。

  这里日照充足,纬度低,湿气重,植被茂盛,天然适合某些特殊作物生长,因而成了四号的重要产区之一。

  再加上政令难达、三方不管,催生出军阀林立的局面。

  尽管本地种植量仅占全球两成,但每年经此流转的四号总量却高达世界七成以上。

  林昆作为港岛最大的四号分销商,此行目的,不问自知。

  金三脚常年兵荒马乱,各路势力对自身安危格外上心。

  哪怕林昆这种在道上颇有名头的拆弹高手,进门前也得老老实实接受盘查。

  守卫搜检极为细致,不仅要求全员下车,连车厢内部都翻了个底朝天,还用长柄镜反复照看车底,连一丝缝隙都不放过,生怕藏了什么杀器。

  验完车子后,一名守卫走上前来,操着一口带着怪腔调的粤语说道:“麻烦把身上带的家伙都交出来。”

  “行。”林昆心里有数,这儿的规矩他清楚得很,没半点犹豫,便将随身的枪械和刀具一一取出。

  “老大,真全交啊?”身边的小弟低声问。

  “啰嗦什么。”林昆笑着瞥了他一眼,“这是人家的地盘,要是真想动咱们,留一把枪顶什么用?赶紧的,全拿出来。”

  守卫收齐武器后,放进一个泡沫箱里,顺手递给林昆一块木牌:“走的时候凭这个取回你们的东西。”

  “明白。”林昆点头接过,脸上依旧挂着笑。

  直到守卫朝门口岗哨打了个手势,楼上那挺重机枪才缓缓移开枪口。

  但这仅仅是第一道关卡。

  林昆一行人驾车又接连通过两道检查站,这才抵达那座深藏山中的别墅。

  可到了地头才发现,这里戒备更严,几乎每隔几步就站着一名持枪护卫,四处警哨林立。

  那些人个个眼神冷硬,身上透出一股子血腥气,一看就是真正厮杀过的亡命之徒。

  出来迎接他们的,是个一米八几的大汉,肤色黝黑,一身军装笔挺,肩章赫然是校官衔。

  林昆之前打过交道,知道此人是这次要见的主事人坤砂的心腹——布特上校。

  “布特上校,久仰。”

  “林先生,一路辛苦了。”布特迎上前,伸手握住林昆的手,语气客气。

  “还行,就是路不太好走。”

  岂止不好走——从踏入金三脚边境开始,他们换了好几趟交通工具。

  先是被人蒙着眼坐车颠簸许久,接着骑大象渡河穿林,最后才换上越野车继续前行。

  即便如此,最后一道安检依然一丝不苟。

  光这一点就能看出,坤砂对自己的性命有多看重。

  “你走的是陆路,要是走水路会轻松不少。下次来,我让人开直升机接你。”

  “那先谢了。”林昆含笑回应。

  “不必客气,坤砂先生已在等你,咱们进去吧。”

  “好,别让他久等。”

  这座庄园规模不小,主楼周围遍布暗哨、碉堡和营房,远远望去,活脱脱一座小型军事要塞。

  跟着布特穿过层层守卫,终于走进主建筑。

  林昆一眼便看见坐在主位沙发上的坤砂。

  对方正慢悠悠地品着红酒,见人进来立刻起身,双手合十微微躬身行礼,随后抬手示意:“林先生,请坐。”

  坤砂约莫四五十岁年纪,两鬓斑白,穿着件素色亚麻衣,脚踩一双看不出牌子的旧拖鞋,浑身上下没有半点枭雄气势。

  说话时总是先笑着,语气平和,神情慈祥,就像东南亚小镇里那些信佛吃斋、与世无争的老居民。

  若非事先知晓他的身份,谁也不会想到,眼前这个看似普通的人,竟是掌控金三脚大片罂粟田的实权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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