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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青春歧路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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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六年的夏天,承载着全家希望的知晓哥,背着打补丁的帆布书包,踏入了淮河县高级中学。校门口那两棵百年槐树沙沙作响,像是在审视这个来自陆家村的农村少年。他低着头,快步走过那些穿着崭新运动服、脚踩名牌鞋的城里同学,感觉自己像个误入华丽宴会的乞丐,那双哥哥穿剩的、鞋底磨得发亮的解放鞋,每一步都发出刺耳的“吱呀”声,践踏着他脆弱的自尊。

  一、县城初体验与数理天才的光环

  宿舍里,当他用褪色的化肥袋装着被褥行李出现时,毫不意外地收获了城里同学毫不掩饰的打量和窃语。幸得上铺名叫王海的男生出言解围,才让他得以安顿。那一夜,他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听着窗外陌生的城市喧嚣,汽车鸣笛、小贩叫卖、歌舞厅隐约的音乐……这一切都与他熟悉的蛙鸣犬吠截然不同。他攥紧拳头,在月光下暗自发誓,定要用成绩证明自己。

  第一次月考,他做到了。公告栏上,“路知晓”这个名字高悬班级第七。数学98分,全班第一;物理95,化学92,均是前三。然而,语文栏那刺眼的65分,像一块无法忽视的丑陋补丁,昭示着他的短板。

  “哇,知晓哥,你数学怎么学的啊?”一个清脆如银铃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他转身,看到了秦丹丹。她穿着淡蓝色连衣裙,皮肤白皙,笑眼弯弯,像从画报里走出来的城市姑娘。她是班花,父亲是教育局干部,母亲在银行工作。这样的女孩主动搭话,让知晓哥瞬间手足无措。

  “我是秦丹丹,语文课代表。看你语文不太好,需要帮忙吗?”她落落大方。

  这时,另一个女生走过来挽住秦丹丹的手臂,她比秦丹丹矮些,圆脸,大眼睛水汪汪的,像只温顺的小鹿。“这是欧阳红丽,我闺蜜,她作文可好了。”秦丹丹介绍道。

  欧阳红丽害羞地低下头,颊边泛起红晕。

  两个光彩照人的城里姑娘,带着淡淡的洗发水香味,让知晓哥头晕目眩,内心既自卑又涌起一股莫名的渴望。秦丹丹提议组成学习小组,互相补习。从此,每周三的图书馆角落,成了三人固定的“秘密基地”。

  二、三人行的微妙平衡与内心涟漪

  知晓哥无比珍视这段关系。他会在补习前提前半小时到,用袖子细细擦净桌椅。辅导功课时,欧阳红丽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秦丹丹明媚自信的笑容,都让他心旌摇曳。他发现自己无法像解数学题那样清晰地分析自己的情感。他既沉醉于秦丹丹如同骄傲公主般的光彩,又贪恋欧阳红丽温柔似水的关怀。

  她们似乎并不嫌弃他的土气,甚至在他生日时,合送了一件崭新的衬衫。当欧阳红丽细心帮他抚平衣领,秦丹丹在一旁笑着说“总算不用看你穿那件领子都磨破的旧衣服了”时,知晓哥鼻子一酸,这是他十六年来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班级里开始流传他们“谈恋爱”的闲话,各种猜测纷至沓来。但三人都不予理会,依旧形影不离。这份看似坚固的“友谊”,却在知晓哥内心埋下了更为复杂和危险的情感种子。

  三、禁果的诱惑与《剑啸九天》的毒害

  变化的契机,来自同宿舍王海私下传阅的一本皱巴巴的武侠言情小说《剑啸九天》。熄灯后,知晓哥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如饥似渴地阅读。书中不仅有大侠凌啸天的快意恩仇,更有大量露骨的情爱描写。这些文字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青春期欲望的潘多拉魔盒。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燥热,书中香艳的场景与欧阳红丽、秦丹丹的脸庞在脑海中交织,让他彻夜难眠。

  此后,他更是经不住室友陈志明的怂恿,溜进学校后门那家烟雾缭绕、气味浑浊的录像厅。屏幕上直白的画面,给了他更大的冲击,彻底搅乱了他原本纯粹的心境。

  四、冲动的惩罚与关系的决裂

  欲望的魔鬼一旦出笼,便再难控制。又一个周三的补习日,知晓哥心不在焉。阳光透过窗户,在正在朗读作文的欧阳红丽脸上投下细碎光斑,她粉嫩的嘴唇一张一合,在知晓哥眼中成了无法抗拒的诱惑。

  “红丽,我……我喜欢你!”他突然抓住欧阳红丽的手,冲动地告白,完全忽略了旁边秦丹丹瞬间僵住的脸色。

  不顾欧阳红丽的惊愕与推拒,他将一封皱巴巴的情书塞给她,并约她晚自习后在操场见面。

  那晚月光皎洁,却照见了一场灾难。当欧阳红丽如期而至,知晓哥不由分说便笨拙地抱住了她,试图亲吻。欧阳红丽惊恐地奋力推开他,泪水夺眶而出:“你怎么能这样!丹丹那么喜欢你!”

  这句话如同惊雷,炸醒了知晓哥。但为时已晚。

  第二天,秦丹丹和欧阳红丽在楼梯间堵住了他。秦丹丹眼中燃烧着被背叛的怒火,手中厚厚的《现代汉语词典》狠狠砸向知晓哥的肩膀和胸口。

  “你这个混蛋!农村来的土包子也敢欺负红丽!”

  “知晓,从今天起,我们恩断义绝!”

  秦丹丹拉起哭泣的欧阳红丽决绝离去。知晓哥僵在原地,承受着身体与心灵的双重剧痛,悔恨如潮水般将他淹没。

  五、坠落、迷失与意外的救赎

  此后,知晓哥如同行尸走肉。他写的无数封道歉信都石沉大海。班级里的同学也纷纷疏远他,鄙夷的目光无处不在。更可怕的是,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上课无法集中精神,夜晚沉迷于各种不良读物和幻想,用以麻痹自己。

  一九九七年七月,高一期末考试成绩公布。那张成绩单如同最终的审判:班级三十多名,数学78,物理65,化学72,语文竟跌至53分——人生第一次不及格。班主任的谈话,父母期盼的眼神,都成了压垮他的沉重负担。

  在走廊上,他与秦丹丹、欧阳红丽擦肩而过。她们谈笑风生,目光未曾在他身上停留一秒。她们的世界,已与他彻底割裂。

  就在他深陷泥潭,即将被绝望吞噬时,一封信如救命稻草般到来。信封上工整的钢笔字写着“淮河县高级中学 高一(3)班 路知晓 收”。拆开信封,是崔晓菊——那个淮河一中时总是扎着麻花辫、笑容淳朴的同窗好友的来信。

  “晓晓:听说你最近成绩不太理想,别太难过……你还记得初中时我们总是一起复习吗?那时候你说要考上名牌大学,我还笑你痴人说梦……”

  朴实的文字,纯粹的关心,没有任何杂质。知晓哥捧着信纸,泪水终于决堤。为什么他会被县城的浮华迷了眼,却忘记了这份最真挚的情谊?他一直在追逐虚幻的光环,用欲望填补自卑,却险些弄丢了最初的梦想和那个真实的自己。

  他擦干眼泪,拿出信纸,开始郑重地回信。这个暑假,他决定回到淮河镇,回到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远离诱惑,涤荡心灵,寻找回那个曾经一心只想“上九天揽月”的赤诚少年。

  正所谓:《青春歧路吟》

  槐花落处旧书包,数理锋芒意气豪。

  一卷情书迷剑客,三年歧路误风骚。

  丹心错付彤云散,丽影空随逝水滔。

  幸有故人书札至,方知明月在蓬蒿。

  又谓:《淮河旧事》

  粉笔灰落在补丁书包上,

  后排的窃笑比槐花更轻。

  我演算整本习题集,

  只为换你借半块橡皮时,

  睫毛投下的阴影。

  县城的月光太亮,

  照见化肥袋里藏着的,

  一个少年全部的尊严。

  你递来的情书背面,

  印着我没做完的,

  语文试卷。

  操场梧桐叶落得惊惶,

  词典砸在胸口像迟来的,

  青春期闷响。

  那本传阅的小说里,

  剑客终究没能,

  带我们走出这迷惘。

  录像厅的烟雾中,

  我突然读懂:

  所有成长都是,

  先弄脏双手,

  再洗净眼眶。

  这段迷失的青春,对知晓哥而言是一次惨痛却必要的教训。它让他付出了成绩暴跌和情感破裂的代价,但也让他开始真正审视自己的内心、欲望与人生的方向。崔晓菊的来信,如同一道划破黑暗的微光,指引着他踏上自我救赎的归途。前路依然漫长,但他已决心洗净双手,擦亮眼眶,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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