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红高粱地里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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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过后,西河大队的日子仿佛被洗过一遍,透着一股劫后余生的清爽和安宁。秋收的最后阶段,在加倍的干劲中顺利完成了。大队里的粮仓都填得满满当当,社员们的脸上,也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然而,一张贴在大队部墙根下的红纸布告,却像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头,再次搅乱了所有人的心。
——“保家卫国,踊跃参军!”
征兵的消息,来了。
对于村里的年轻人来说,当兵,是除了推荐上大学之外,离开这片黄土地的唯一出路。穿上军装,就意味着吃上了“公家饭”,意味着前途和荣耀。一时间,知青点和村里的年轻后生们,都骚动了起来。
方俊的心,更是像长了草一样。
他渴望离开。不是因为厌恶,而是因为一种深植于骨子里的、对更广阔世界的向往。山洪中的生死一瞬,让他更加明白,他不想一辈子都被困在这片土地上,重复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他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想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去干一番真正“大有作为”的事业。
军队,无疑是最好的跳板。
而王二狗的想法,则要简单得多,也“江湖”得多。他对方俊说:“方俊,你去哪儿,俺就去哪儿!咱俩是过命的交情,到了部队里,你动脑子,我动拳头,咱哥俩照样能闯出一片天!”
但在这份兄弟义气的背后,还藏着一点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心思。他想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一个能让李大栓都挑起大拇指夸赞的汉子,一个能……堂堂正正站在李秀莲身边,保护她的人。虽然,他觉得现在有方俊在,这份保护并不需要他。
消息传开的那个晚上,李秀莲一整天都没怎么说话。
方俊在旧磨坊里等到半夜,她才姗姗来迟。她的眼圈是红的,显然哭过。
“你要走了,是吗?”她一开口,声音就带着颤。
“我想去试试。”方俊握住她冰凉的手,“秀莲,我不是想扔下你。我是想……出去闯一闯,混出个人样来。等我将来有了出息,我就回来,风风光光地把你接走,让你过上好日子!”
他的话,充满了年轻人的豪情壮志。可在李秀莲听来,却那么遥远,那么不真实。
“部队……离这里很远吧?”她低着头,声音里满是惶恐和不安,“你出去了,会见到很多城里来的、有文化的姑娘。你……你还会记得这黄土坡上,有个我吗?”
这份不安全感,像一根针,深深地扎进了方俊的心里。他不知道该如何承诺,因为连他自己,都无法预知未来。
“傻丫头,说啥呢?”他只能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你忘了?咱们是在这磨坊里拉过勾的。我方俊这辈子,心里就只有你一个。”
可这苍白的誓言,并不能完全驱散李秀莲心里的阴霾。
征兵体检那天,村里去了十几个后生,知青也去了好几个。最后,结果出来,全村就两个人被选上了——政治表现、身体素质都拔尖的方俊,以及在山洪里表现英勇、被破格录取的王二狗。
离别的日子,转眼就到了。
走的前一天晚上,王二狗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瓶劣质的白干,拉着方俊,非要搞个“告别仪式”。地点,就选在了村东头那片一望无际的红高粱地里。
李秀莲也来了。
三个人,席地而坐。月光如水,洒在高粱穗上,沉甸甸的,像是浸满了离愁。
王二狗“咕咚咕咚”灌了两大口酒,脸一下子就红了,话也多了起来。
“方俊,到了部队,你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那地方,认的是拳头和本事!”他拍着方俊的肩膀,大着舌头说。
“我知道。”方俊也喝了一口酒,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
王二狗又转向李秀莲,眼神里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郑重:“秀莲妹子,你放心!有俺在,就没人敢欺负方俊。就是他的后背,他的警卫员!”
李秀莲看着他们俩,眼睛里含着泪,却笑着点了点头。
“二狗哥,方俊,你们到了部队,都要好好的,互相照应着。要多给家里写信。”
“那肯定的!”王二狗把胸脯拍得“嘭嘭”响,他又灌了一大口酒,酒劲儿似乎彻底上来了。他看着方俊,又看了看李秀莲,突然,说出了一句让方俊和李秀莲都愣住的话。
“方俊,我王二狗这辈子没佩服过几个人,你算一个。我把你当亲兄弟,秀莲妹子,我也把她当亲妹子。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你小子要是将来出息了,当了大官,敢忘了秀莲妹子,敢做那现代的陈世美……我王二狗,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打断你的腿!”
他的话,一半是醉话,一半却是发自肺腑的真心。那双在月光下闪着光亮的眼睛里,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狠劲和决绝。
这句沉甸甸的誓言,像一块巨石,重重地压在了方俊的心上。他看着王二狗那张涨红的脸,又看了看旁边李秀莲那苍白中带着感动的神情,郑重地点了点头。
“二狗,你放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把腿打断!”
“好!是爷们儿!”王二狗大笑起来,举起了酒瓶,“来!为了咱哥俩的前程,为了秀莲妹子的幸福,干了!”
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王二狗在说出那句“把她当亲妹子”的时候,眼神深处,掠过了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深沉的痛楚和……爱恋。那是一种被他自己用“兄弟义气”和“兄妹之情”死死压抑在心底的、卑微而又炽热的感情。他觉得方俊这样的“先生”才配得上秀莲,而自己,只配做一个守护者。
那一夜,他们喝光了整瓶白干。
第二天,整个西河大队的人,都来村口送行。锣鼓喧天,红花披肩。
李大栓红着眼圈,拍着两个年轻人的肩膀,只说了一句:“好样的!到了部队,别给咱西河大队丢人!”
李秀莲站在人群中,没有哭。她只是把一个连夜缝好的、绣着一对比翼鸟的鞋垫,悄悄塞进了方俊的口袋里。方俊也取下自己胸前的那条银项链,慎重地挂在了李秀莲的脖子上。
当戴着大红花的方俊和王二狗,爬上那辆熟悉的、即将带他们奔赴全新命运的“解放”牌大卡车时,方俊回头望去。
他看到,李秀莲就站在那棵歪脖子老槐树下,身影是那么的单薄。而她的身边,站满了为他们送行的乡亲。
汽车开动了,黄土地的尘土,在车后扬起。
方俊的心里,一半是即将挣脱束缚、奔向广阔天地的豪情,一半却是对这片土地、对那个姑娘,沉甸甸的牵挂和……那个在高粱地里许下的、关乎一双腿的诺言。
他不知道,这一走,再回来时,早已是物是人非。而王二狗那句酒后的谶言,竟会一语成真,成为他们三个人一生都无法挣脱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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